南雄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湖南,自古是岭南通往中原的要道,史称“居五岭之首,为江广之冲”、“枕楚跨粤,为南北咽喉”。南雄历史悠久,春秋时为百越地,战国属楚。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置浈昌县,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宋开宝四年改为南雄州,明洪武元年置府,清嘉庆十二年改为直隶南雄州,民国时改为南雄县,隶属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袭不变,1996年撤县设市。全市总面积2361.4平方公里,辖20个镇31个居委会221个村委会,人口46万。南雄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名胜古迹众多。“岭南第一关”——梅关,自唐代名相张九龄奉旨开凿驿道后,成为岭南通往中原之要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的不朽诗篇《梅岭三章》也诞生于此;闻名海内外的珠玑巷一度是中华民族拓展南疆的聚居地和众多广府人及海外赤子的发祥地,其独特的人文历史,对岭南经济文化产生过深远影响;位于市区的三影古塔是广东省唯一有绝对年代可考的宋塔,至今雄姿犹存;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的“南雄红层”,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标准层之一,其中恐龙等古生物化石极为丰富,对地质学和古生物学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科学价值;正实施开发、具有丹霞地貌特征的苍石寨自然风光旅游区,景色怡人。
南雄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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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